为方便东西校两个校区读者使用图书馆资源,图书馆自2005年10月起开始实行东西校区跨校区图书借阅服务。借阅规则如下:
1.读者跨校区借阅图书可通借通还。读者可自行到两个校区办理图书借还,或者由工作人员代办。办理代办手续时读者需提供所借图书的索书号、书名、联系电话,一般每周四图书馆工作人员往返东西校区取跨校区借阅图书。
2.所借图书必须是本人所在校区没有收藏的图书或虽有收藏、但已全部借出,且其他校区图书馆尚显示“在架可借”的状态。
3.跨校区图书借阅期限、逾期、丢失等事项遵循图书馆借阅规则。
跨校区借阅联系电话:东校区图书馆7521577
西校区图书馆 75289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