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证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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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证办理

一、全日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博士生凭教务处、研究生学院提供的名单,以班为单位,每人交1张1寸本人半身免冠近照,到流通部领取微机借阅证一张。

二、教职工凭人事处报到单或工作证,每人交1张1寸本人半身免冠近照,到流通部领取微机借阅证一张。

三、借阅证必须妥善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冒用他人证件,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,一经发现将暂停该借阅证使用权限。

四、借阅证丢失后,应立即到借书处挂失,挂失前已借出的图书由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,挂失一周后持学生证(工作证)补办新证(东校区周二办理、西校区周四办理)。挂失后,没有补办新证之前,又找到所丢失借书证,可持学生证办理解挂。

五、读者离校如中途退学、休学、毕业、工作调离、出国等,需还清所借图书,交回书证,否则不予办理相应手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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